第十五章薔薇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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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他想到了殺人。
他在一家出售消防器材的商店買了一把消防斧和一把救生刀,在一家cs模型商店購買了頭套、鞋子,手套等作案工具。
記者都有著跟蹤和偵查能力,他將車停在暗處,看見城管副隊長醉醺醺的走出飯店,他開車跟上,副隊長在路邊撒時,他停下車,和副隊長寒暄了幾句,聲稱要送他一程。副隊長認出這個記者採訪過他,所以打著飽嗝上了車。喝醉的隊長在車上竟然睡著了,醒來時發現自己身在一個黑暗的房子裡,脖子裡還帶著一條結實的狗鏈。
副隊長的酒醒了一半,大喊大叫,使勁掙脫,狗鏈牢牢地套著脖子,上面還掛著把銅鎖,另一端鎖在一箇舊車上。
黑暗中,一個人手拿消防斧向他走過來。
副隊長大驚,喊道,這是在哪,你是幹啥的?
陳廣冷冷的問道:畜生的特點是什麼?
副隊長看了一眼他手裡的斧子,驚恐的說:我不知道。
陳廣:沒有人,畜生的特點就是沒有人
。
陳廣拉亮燈,他要讓副隊長看清楚自己。
陳廣問道:你知道我是誰嗎?
副隊長搖頭說道:你肯定是認錯人了,我沒見過你,咱倆無仇無怨。
陳廣說:我是一個被你打過的母親的孩子,現在我長大了,我永遠都記得你的臉。
副隊長意識到自己的危險處境,他突然跪地求饒,拿出錢包並且在銀行卡上寫下密碼,只求陳廣饒他一命。
陳廣說道:你覺得小商小販沒有尊嚴,可以將他們踐踏在泥漿裡,事實上他們一直把頭低下去,再低下去,一直低到卑微的地上,就這樣生活,就這樣生存。他們卑躬屈膝,可憐兮兮的笑,在寒風的街頭凍得發抖,在太陽底下汗如雨下,只為給一家人掙口飯吃,只是為了活下去。你聽到外面颳著的風了嗎,你聽過穿梭在樹林間的風嗎,那些怒吼的風,那些帶來暴雨的風,那些在大地上像獅子一樣怒的風,閉上眼睛,仔細聽吧,你這個聾子!那些平時在你們眼裡微不足道的小草,那些
民,我要替他們,我要替那個賣紅薯的老人,我要替我去世的母親,殺了你,你這個畜生!
警方事後勘察了陳廣的家,地面的血跡雖然被清洗過,但通過技術手段可以確定這裡是第一兇殺現場。
籬笆前放著幾個麻袋,裡面裝著薔薇花瓣。每到晚秋時節,漫山遍野的野薔薇花兒凋謝了,地面殷紅如血,村民們踩著厚厚地深陷到腳脖子的薔薇花瓣,濃郁的花香有時會使人彎下嘔吐。美麗的薔薇花成了垃圾,鄉下人把村前屋後的花瓣堆起來,裝進麻袋,像垃圾一樣扔掉。
陳廣的拋屍過程以及後面兩起兇殺案和特案組分析的差不多,此案塵埃落定。
薔薇殺手落網,雖然案件告破,但還有一個謎團未解。
陳廣丟失的那個錄音筆始終沒有找到,他在審訊中稱錄音筆裡有一些工作上的採訪資料,但是特案組無人相信,他們認為那錄音筆裡應該隱藏著什麼重要秘密。
焦書記履行承諾,向舉報有功的那個花店女孩頒發了賞金三十萬元,此外,建設局領導和市政管理處也給予了賣花女孩兩萬元獎勵。
特案組離開的時候,布丁和焦書記開車送他們去機場,在車上,他們談論起這個案子。
布丁:薔薇殺手,也沒三頭六臂啊,咱們特案組也沒派上用場,他就落網了。
焦書記:小布丁,你好好幹,以後梁教授肯定會重用你。
布丁說:我什麼時候成為正式的特案組警員?
梁教授轉移話題:這個兇手落網是一種意外。
畫龍:陳廣什麼時候宣判?
蘇眉:已經移給法院審理了,宣判後就是執行死刑。
包斬:其實,我覺得,他更像是主動投案自首。
梁教授:小包,人已經被抓住了,還說這些幹嘛。
包斬閉上了嘴,車上幾個人百無聊賴,布丁打開了收音機,播放的是一個點歌祝福的節目:人事局王局長您好,在您六十歲生之際,您的大女兒市財務局主任王曉英,大女婿市
通局副局長李閣奎,二女兒計生局處長王曉霞,二女婿市中心醫院副院長郭亮,小兒子工商局質檢科科長王曉飛,兒媳婦市婦聯主任張寧,還有您唯一的小孫子市實驗小學副班長王小帥為您點播一首歌,祝您生
快樂,下面請聽點播歌曲:《好大一棵樹》…
三個月後,布丁給特案組打電話說,那支錄音筆找到了。
陳廣被執行死刑的前一夜,他又主動代了一件事。因為執行命令已下,所以
代什麼也不可能爭取寬大處理。他在臨死之前,告訴了警方一個地址,布丁帶著一隊警察去後發現那是一片野地,地上散落著很多幹枯的薔薇花瓣,花瓣下面埋著一個密封的鐵盒,裡面放著一支錄音筆。
梁教授問道:錄音筆裡音頻內容是什麼?
布丁:錄音中提到了一個女孩,我不知道應不應該把這些話給她聽。
音頻內容如下:你可能忘了,幾年前,我母親燙傷了,倒在街頭,你騎著一輛滿載鮮花的三輪車正好路過,你把所有的花兒都扔在地上,用三輪車把我母親送到醫院,當時我和姐姐只忙著照顧母親,甚至沒有來得及和你說聲謝謝。
大學四年,我沒有談戀愛,我覺得,所有女孩都沒有你漂亮。
我常常路過你的花店門口,只是為了看你一眼。
我看見你穿著白裙子低下頭嗅一朵紅的花,看見你哼著歌曲在店裡打掃衛生,看見你對顧客微笑,看見你給玫瑰花紮上緞帶,看見你逗
一隻
貓,看見你在花店的玻璃門上寫下evol,你無意中寫下的那幾個字母,或許你已經忘記了吧,那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
但是我一直記得。
那是一個薔薇盛開的季節,我走過你的花店門口,你在玻璃門上寫下evol,我們的目光相碰,同時看到了對方,但是沒有同時忘記。也許,我只是你門前的一個過客。而你,卻已經如同薔薇一樣紮在我心裡。
我甚至不知道你的名字,你也不會知道我的名字。
我始終不能鼓起勇氣推開門,走進你的店裡。
我很內向,自卑的厲害,每次路過你的門前,我的心都砰砰直跳,看見你的身影,我就會呼急促,我覺得走近你,就像走近一座花園。很多次,我想推開你的門,就像其他顧客一樣買一束花兒。
有時我會大膽的這樣想,我走進你的店裡,買一束玫瑰花。
你把花兒包裝好,微笑著問我,是送給女朋友吧?
我把玫瑰花兒遞給你,說:這是送給你的。
對我來說,你的鮮花店就像那天堂之門,我越接近,腳步也就越慢,猶豫幾次,我會失去勇氣,自己也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即使下次鼓足勇氣,到了門前我也到自己再也無法前進了。那種內心的
烈鬥爭,不亞於一場世界大戰,你能理解嗎?
也許,薔薇更適合我。
我可以給你一百朵關於薔薇的回憶,但是沒有勇氣獻給你一束玫瑰。
有一天,我看到你有了男朋友…
祝福你們,我只能這樣。
你不知道,我哭了。
你不知道,我為了你做了什麼。
無論時光怎麼逝,歲月如何變遷,無論薔薇開了又謝,謝了又開,無論城市繁華
轉,滄海鉅變,無論我死了還是活著,你永遠不會知道,在街道的拐角,在路燈下,在雨中,有一個孤單的男人這樣愛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