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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後雜談之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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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舒憤懣”一我常說明朝永樂皇帝的兇殘,遠在張獻忠之上,是受了宋端儀的《立齋閒錄》〔2〕的影響的。那時我還是滿洲治下的一個拖著辮子的十四五歲的少年,但已經看過記載張獻忠怎樣屠殺蜀人的《蜀碧》,痛恨著這“賊”的兇殘。後來又偶然在破書堆裡發見了一本不全的《立齋閒錄》,還是明抄本,我就在那書上看見了永樂的上諭,於是我的憎恨就移到永樂身上去了。

那時我毫無什麼歷史知識,這憎恨轉移的原因是極簡單的,只以為賊尚可,皇帝卻不該,還是“禮不下庶人”〔3〕的傳統思想。至於《立齋閒錄》,好像是一部少見的書,作者是明人,而明朝已有抄本,那刻本之少就可想。記得《匯刻書目》〔4〕說是在明代的一部什麼叢書中,但這叢書我至今沒有見;清《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將它放在“存目”裡,那麼,《四庫全書》裡也是沒有的,我家並不是藏書家,我真不解怎麼會有這明抄本。這書我一直保存著,直到十多年前,因為肚子餓得慌了,才和別的兩本明抄和一部明刻的《宮閨秘典》〔5〕去賣給以藏書家和學者出名的傅某〔6〕,他使我跑了三四趟之後,才說一總給我八塊錢,我賭氣不賣,抱回來了,又藏在北平的寓裡;但久已沒有人照管,不知道現在究竟怎樣了。

那一本書,還是四十年前看的,對於永樂的憎恨雖然還在,書的內容卻早已模模胡胡,所以在前幾天寫《病後雜談》時,舉不出一句永樂上諭的實例。我也很想看一看《永樂實錄》〔7〕,但在上海又如何能夠;來青閣有殘本在寄售,十本,實價卻是一百六十元,也決不是我輩書架上的書。又是一個偶然:昨天在《安徽叢書》〔8〕第三集中看見了清俞正燮(1775—1840)《癸巳類稿》〔9〕的改定本,那《除樂戶丐戶籍及女樂考附古事》裡,卻引有永樂皇帝的上諭,是據王世貞《合艹州史料》〔10〕中的《南京法司所記》的,雖然不多,又未必是粹,但也足夠“略見一斑”和獻忠賊的作品相比較了。摘錄於下——“永樂十一年正月十一,教坊司於右順門口奏:齊泰〔11〕姊及外甥媳婦,又黃子澄妹四個婦人,每一一夜,二十餘條漢子看守著,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做小龜子,又有三歲女子,奏請聖旨。奉欽依:由他。不的到長大便是個賤材兒?”

“鐵鉉楊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茅大芳張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張氏病故,教坊司安政於奉天門奏。奉聖旨:分付上元縣抬出門去,著狗吃了!欽此!”君臣之間的問答,竟是這等口吻,不見舊記,恐怕是萬想不到的罷。但其實,這也僅僅是一時的一例。自有歷史以來,中國人是一向被同族和異族屠戮,奴隸,敲掠,刑辱,壓迫下來的,非人類所能忍受的楚毒,也都身受過,每一考查,真教人覺得不像活在人間。俞正燮看過野史,正是一個因此覺得義憤填膺的人,所以他在記載清朝的解放惰民丐戶,罷教坊,停女樂〔12〕的故事之後,作一結語道——“自三代至明,惟宇文周武帝,唐高祖,後晉高祖,金,元,及明景帝,於法寬假之,而尚存其舊。餘皆視為固然。本朝盡去其籍,而天地為之廓清矣。漢儒歌頌朝廷功德,自雲‘舒憤懣’〔13〕,除樂戶之事,誠可雲舒憤懣者:故列古語瑣事之實,有關因革者如此。”這一段結語,有兩事使我吃驚。第一事,是寬假奴隸的皇帝中,漢人居很少數。但我疑心俞正燮還是考之未詳,例如金元,是並非厚待奴隸的,只因那時連中國的蓄奴的主人也成了奴隸,從征服者看來,並無高下,即所謂“一視同仁”於是就好像對於先前的奴隸加以寬假了。第二事,就是這自有歷史以來的政,竟必待滿洲的清才來廓清,使考史的儒生,為之拍案稱快,自比於漢儒的“舒憤懣”——就是明末清初的才子們之所謂“不亦快哉!”〔14〕然而解放樂戶卻是真的,但又並未“廓清”例如紹興的惰民,直到民國革命之初,他們還是不與良民通婚,去給大戶服役,不過已有報酬,這一點,恐怕是和解放之前大不相同的了。革命之後,我久不回到紹興去了,不知道他們怎樣,推想起來,大約和三十年前是不會有什麼兩樣的。

二但俞正燮的歌頌清朝功德,卻不能不說是當然的事。他生於乾隆四十年,到他壯年以至晚年的時候,·文·字·獄·的·血·跡·已·經·消·失,滿洲人的兇焰已經緩和,·愚·民·政·策·早·已·集·了·大·成,·剩·下·的·就·只·有“·功·德”·了。那時的書,我想他都未必看見。現在不說別的,單看雍正乾隆兩朝的對於中國人著作的手段,就足夠令人驚心動魄。·全·毀,··毀,·剜·去·之·類·也·且·不·說,最陰險的是刪改了古書的內容。乾隆朝的纂修《四庫全書》,是許多人頌為一代之盛業的,但他們卻不但搗亂了古書的格式,還修改了古人的文章;不但藏之內廷,還頒之文風較盛之處,使天下士子閱讀,·永·不·會·覺·得·我·們·中·國·的·作·者·裡·面,·也·曾·經·有·過·很·有·些·骨·氣·的·人。(這兩句,奉官命改為“永遠看不出底細來。”)嘉慶道光以來,珍重宋元版本的風氣逐漸旺盛,也沒有悟出乾隆皇帝的“聖慮”影宋元本或校宋元本的書籍很有些出版了,這就使那時的陰謀了馬腳。最初啟示了我的是《琳琅秘室叢書》裡的兩部《茅亭客話》〔15〕,一是校宋本,一是四庫本,同是一種書,而兩本的文章卻常有不同,而且一定是關於“華夷”的處所。這一定是四庫本刪改了的;現在連影宋本的《茅亭客話》也已出版,更足據為鐵證,不過倘不和四庫本對讀,也無從知道那時的陰謀。《琳琅秘室叢書》我是在圖書館裡看的,自己沒有,現在去買起來又嫌太貴,因此也舉不出實例來。但還有比較容易的法子在。

新近陸續出版的《四部叢刊續編》〔16〕自然應該說是一部新的古董書,但其中卻保存著滿清暗殺中國著作的案卷。例如宋洪邁的《容齋隨筆》至《五筆》〔17〕是影宋刊本和明活字本,據張元濟〔18〕跋,其中有三條就為清代刻本中所沒有。所刪的是怎樣內容的文章呢?為惜紙墨計,現在只摘錄一條《容齋三筆》卷三里的《北狄俘虜之苦》在這裡——“元魏破江陵,盡以所俘士民為奴,無分貴賤,蓋北方夷俗皆然也。自靖康之後,陷於金虜者,帝子王孫,官門仕族之家,盡沒為奴婢,使供作務。每人一月支稗子五斗,令自舂為米,得一斗八升,用為餱糧;歲支麻五把,令緝為裘。此外更無一錢一之入。男子不能緝者,則終歲體。虜或哀之,則使執爨,雖時負火得暖氣,然才出外取柴歸,再坐火邊,皮即脫落,不輒死。惟喜有手藝,如醫人繡工之類,尋常只團坐地上,以敗席或蘆藉襯之,遇客至開筵,引能樂者使奏技,酒闌客散,各復其初,依舊環坐刺繡:任其生死,視如草芥。…”清朝不惟自掩其兇殘,還要替金人來掩飾他們的兇殘。據此一條,可見俞正燮入金朝於仁君之列,是不確的了,他們不過是一掃宋朝的主奴之分,一律都作為奴隸,而自己則是主子。但是,這校勘,是用清朝的書坊刻本的,不知道四庫本是否也如此。要更確鑿,還有一部也是《四部叢刊續編》裡的影舊抄本宋晁說之《嵩山文集》〔19〕在這裡,卷末就有單將《負薪對》一篇和四庫本相對比,以見一斑的實證,現在摘錄幾條在下面,大抵非刪則改,語意全非,彷彿宋臣晁說之,已在對金人戰慄,囁嚅不吐,深怕得罪似的了——舊抄本金賊以我疆埸之臣無狀,斥堠不明,遂豕突河北,蛇結河東。

犯孔子秋之大,以百騎卻虜梟將,彼金賊雖非人類,而犬豕亦有掉瓦怖恐之號,顧弗之懼哉!

我取而殲焉可也。

太宗時,女真困於契丹之三柵,控告乞援,亦卑恭甚矣。不謂敢眥睨中國之地於今也。

忍棄上皇之子於胡虜乎?

何則:夷狄喜相併鬥爭,是其犬羊狺吠咋齧之也。唯其富者最先亡。

古今夷狄族帳,大小見於史冊者百十,今其存者一二,皆以其財富而自底滅亡者也。今此小丑不指而滅亡,是無天道也。

褫中國之衣冠,復夷狄之四庫本金人擾我疆埸之地,邊城斥堠不明,遂長驅河北,盤結河東。

為上下臣民之大恥,以百騎卻遼梟將,彼金人雖甚強盛,而赫然示之以威令之森嚴,顧弗之懼哉!

我因而取之可也。

太宗時,女真困於契丹之三柵,控告乞援,亦和好甚矣。不謂竟釀患滋禍一至於今也。

忍棄上皇之子於異地乎?

(無)遂其報復之心,肆其凌侮態度。

取故相家孫女姊妹,縛馬上而去,執侍帳中,遠近膽落,不暇寒心。

之意。

故相家皆攜老襁幼,棄其籍而去,焚掠之餘,遠近膽落,不暇寒心。

即此數條,已可見“賊”

“虜”

“犬羊”是諱的;說金人的掠是諱的;“夷狄”當然要諱,但也不許看見“中國”兩個字,因為這是和“夷狄”對立的字眼,很容易引起種族思想來的。但是,這《嵩山文集》的抄者不自改,讀者不自改,尚存舊文,使我們至今能夠看見晁氏的真面目,在現在說起來,也可以算是令人大“舒憤懣”的了。

清朝的考據家有人說過“明人好刻古書而古書亡”〔20〕,因為他們妄行校改。我以為這之後,則清人纂修《四庫全書》而古書亡,因為他們變亂舊式,刪改原文;今人標點古書而古書亡,因為他們亂點一通,佛頭著糞:這是古書的水火兵蟲以外的三大厄。

三對於清朝的憤懣的從新發作,大約始於光緒中,但在文學界上,我沒有查過以誰為“禍首”太炎先生是以文章排滿的驍將著名的,然而在他那《訄書》〔21〕的未改訂本中,還承認滿人可以主中國,稱為“客帝”比於嬴秦的“客卿”〔22〕。但是,總之,到光緒末年,翻印的不利於清朝的古書,可是陸續出現了;太炎先生也自己改正了“客帝”說,在再版的《訄書》裡“刪而存此篇”;後來這書又改名為《檢論》,我卻不知道是否還是這辦法。留學本的學生們中的有些人,也在圖書館裡搜尋可以鼓吹革命的明末清初的文獻。那時印成一大本的有《漢聲》,是《湖北學生界》〔23〕的增刊,面子上題著四句集《文選》句:“抒懷舊之積念,發思古之幽情”第三句想不起來了,第四句是“振大漢之天聲”無古無今,這種文獻,倒是總要在外國的圖書館裡抄得的。

我生長在偏僻之區,毫不知道什麼是滿漢,只在飯店的招牌上看見過“滿漢酒席”字樣,也從不引起什麼疑問來。聽人講“本朝”的故事是常有的,·文·字·獄·的·事·情·卻·一·向·沒·有·聽·到·過,乾隆皇帝南巡〔24〕的盛事也很少有人講述了,最多的是“打長”我家裡有一個年老的女工,她說長時候,她已經十多歲,長故事要算她對我講得最多,但她並無正之分,只說最可怕的東西有三種,一種自然是“長”一種是“短”還有一種是“花綠頭”〔25〕。到得後來,我才明白後兩種其實是官兵,但在愚民的經驗上,是和長並無區別的。給我指明長之可惡的倒是幾位讀書人;我家裡有幾部縣誌,偶然翻開來看,那時殉難的烈士烈女的名冊就有一兩卷,同族裡的人也有幾個被殺掉的,後來封了“世襲雲騎尉”〔26〕,我於是確切的認定了長之可惡。然而,真所謂“心事如波濤”〔27〕罷,久而久之,由於自己的閱歷,證以女工的講述,我竟決不定那些烈士烈女的兇手,究竟是長呢,還是“短”和“花綠頭”了。我真很羨慕“四十而不惑”〔28〕的聖人的幸福。

對我最初提醒了滿漢的界限的不是書,是辮子。這辮子,是砍了我們古人的許多頭,這才種定了的〔29〕,到得我有知識的時候,大家早忘卻了血史,反以為全留乃是長,全剃好像和尚,必須剃一點,留一點,才可以算是一個正經人了。而且還要從辮子上玩出花樣來:小丑挽一個結,上一朵紙花打諢;開口跳〔30〕將小辮子掛在鐵桿上,慢慢的菸獻本領;變把戲的不必動手,只消將頭一搖,劈拍一聲,辮子便自會跳起來盤在頭頂上,他於是要起關王刀來了。而且還切於實用:打架的時候可以拔住,掙脫極難;捉人的時候可以拉著,省得繩索,要是被捉的人多呢,只要捏住辮梢頭,一個人就可以牽一大串。吳友如畫的《申江勝景圖》〔31〕裡,有一幅會審公堂,就有一個巡捕拉著犯人的辮子的形象,但是,這是已經算作“勝景”了。

住在偏僻之區還好,一到上海,可就不免有時會聽到一句洋話:pig-tail——豬尾巴。這一句話,現在是早不聽見了,那意思,似乎也不過說人頭上生著豬尾巴,和今之上海,中國人自己一斗嘴,便彼此互罵為“豬玀”的,還要客氣得遠。不過那時的青年,好像涵養工夫沒有現在的深,也還未懂得“幽默”所以聽起來實在覺得刺耳。而且對於擁有二百餘年曆史的辮子的模樣,也漸漸的覺得並不雅觀,既不全留,又不全剃,剃去一圈,留下一撮,又打起來拖在背後,真好像做著好給別人來拔著牽著的柄子。對於它終於懷了惡,我看也正是人情之常,·不·必·指·為·拿·了·什·麼·地·方·的·東·西,··了·什·麼·斯·基·的·理·論·的〔32〕。(這兩句,奉官諭改為“不足怪的”)我的辮子留在本,一半送給客店裡的一位使女做了假髮,一半給了理髮匠,人是在宣統初年回到故鄉來了。一到上海,首先得裝假辮子。這時上海有一個專裝假辮子的專家,定價每條大洋四元,不折不扣,他的大名,大約那時的留學生都知道。做也真做得巧妙,只要別人不留心,是很可以不出岔子的,但如果人知道你原是留學生,留心研究起來,那就漏百出。夏天不能戴帽,也不大行;人堆裡要防擠掉或擠歪,也不行。裝了一個多月,我想,如果在路上掉了下來或者被人拉下來,不是比原沒有辮子更不好看麼?索不裝了,賢人說過的:一個人做人要真實。

但這真實的代價真也不便宜,走出去時,在路上所受的待遇完全和先前兩樣了。我從前是隻以為訪友作客,才有待遇的,這時才明白路上也一樣的一路有待遇。最好的是呆看,但大抵是冷笑,惡罵。小則說是偷了人家的女人,因為那時捉住姦夫,總是首先剪去他辮子的,我至今還不明白為什麼;大則指為“裡通外國”就是現在之所謂“漢”我想,如果一個沒有鼻子的人在街上走,他還未必至於這麼受苦,假使沒有了影子,那麼,他恐怕也要這樣的受社會的責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