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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詛咒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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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莽莽青山,兩輛馬車直奔山外的城市而去,在那裡,羅綺用重金僱傭了一隊實力很強的傭兵隊伍,護衛著她和雷雷朝加斯聯邦而去。

這一路上倒是風平靜,羅綺的黑心二叔似乎沒有再打算將羅綺留在路上,讓她永遠回不去,這讓雷雷有些奇怪了,喪心病狂的奪權者不是應該一波又一波的發動攻勢嗎?怎麼就這樣偃旗息鼓了?

車隊在傭兵的護衛下,馬不停蹄的朝加斯聯邦趕去,在一個月之後,總算是趕到了加斯聯邦,在這裡,雷雷向羅綺告別了,他想去的是自由之城,大家目的地不同。

毫無疑問,加斯聯邦中最繁華的便是被譽為“珈藍明珠”的自由之城,自由之城不屬於任何公國,是由所有公國所共同持有,每五年選舉一次,由全體城民決定由哪個公國來管理,那麼在這五年中,自由之城的所有稅收都屬那個公國所有。

這樣一來,所有公國都會對自由之城提出最有利於競選的條件,從而讓自由之城更加繁榮。

自由之城是許多行業的總會所在地,比如騎士總公會,魔法師總公會,商業聯盟總會,等等等等,甚至連青樓總會也設在這裡,便如它的名字一般,這是一個自由的城市,每個人都最大限度的享受著自由,享受生活。

毫不誇張的說,在這裡,你能享受到人間所能享受到一切,當然,前提得是你得有錢,許多許多的錢。

雷雷是個有錢人,相對於某些階層來說,他是個有錢人,歷年來柯林斯郡的受益都屬於雷家三少所有,雖然他紈絝了那麼一點,敗家了那麼一點,可是這筆收益實在是太多了些,每年總會有些結餘的,而如今,這筆錢都歸雷雷所有了。

珈藍大陸通的貨幣分為銅幣、銀幣和金幣,十個個銅幣摺合一個銀幣,而十個銀幣又摺合一個金幣,對於普通人來說,金幣已經是最大面額的通貨幣了。然而對於大商人來說,這顯然不行,一筆數十萬金幣的生意需要一個馬車來裝載金幣,既不安全,也不方便,更別說數百萬金幣的大生意了,於是,更大面額的金錢便應運而生了,那便是紫晶幣,一種相當於信用卡的貨幣,由稀有的記憶晶體制成。

辛克蘭送給雷雷的空間戒指中便有兩個這樣的紫晶幣,一個是他自己的,另一個則是辛克蘭送給他的,辛克蘭不光送了紫晶幣,還有幾件魔法裝備,兩個戒指,一個項鍊,還有一對手鐲和一個針,都是高級魔法裝備,能在瞬間發出一個高階的魔法,屬於救命法寶。

另外,辛克蘭還在空間戒指中放了幾個魔法卷軸,這些卷軸每一個都價值連城,大陸第一強者煉製的魔法卷軸不是用金錢就可以衡量其價值的。

初見自由之城,就算見慣了地球上那些高樓大廈林立的大都市的雷雷也不為之驚歎,這是一個無比巨大的城市,站在遠處的山巒上,你本無法看到這個城市的邊際,只能看到一排排的建築漫延到天際。

自由之城沒有城牆,也不需要城牆,它富足,富足到了連周邊都沒有了強盜,它更弱小,弱小到了本不需要城牆來保護,因為它無力反抗。

歷史上不是沒有帝國來侵越加斯聯盟,就在數十年前,斯特蘭帝國就曾經侵越過加斯聯邦,當一隊不足百人的斯特蘭帝國騎兵衝到自由之城來的時候,他們只看到四處都掛著投降的白旗,人們平靜的生活,做生意的做生意,買菜的買菜,就連小孩看見了他們,也只是咯咯笑兩聲,便上學去了,似乎一點沒有把他們當成兇惡的侵越者,這讓那個騎兵隊的隊長很是不解。

然而這樣的景象不光是出現在自由之城,加斯聯邦處處都是這樣,公國的士兵本不抵抗,斯特蘭的鐵騎所到之處都是一片白旗,以及平靜的人群。

這樣的情形讓斯特蘭的統帥很是生氣,卻又無可奈何,這還算是戰爭嗎?這明明就是旅行!

斯特蘭帝國的軍隊甚至連一支箭都沒有出過,便全盤佔領了整個加斯聯邦,當地的居民甚至還熱情招呼士兵用餐,以至於這些士兵們都不好意思掠奪了。

然而,斯特蘭帝國的侵越行為僅僅持續了不到三天,當三大帝國陳兵百萬於斯特蘭帝國的邊境線上後,侵越軍以比他們突進加斯聯邦更快的速度退了回來。

從始至終,加斯聯邦沒有損失任何一個人的生命,至於被掠奪走的財務…

從第二年開始,斯特蘭帝國的人們發現物價高了許多,特別是某一些需要從加斯聯邦運來的貨物,更是價格高的離譜,從此之後,斯特蘭帝國再也沒有發起過任何針對加斯聯邦的行動了。

當雷雷進入到自由之城後,更是切身覺到了這裡的繁華,大街上都人湧動,拉著貨物的馬車如長龍一般,到處都是叫賣聲,砍價聲,各種口音織成一種奇妙的響曲,生動而活潑。

自由之城裡的建築也是各有特,東方的飛簷拱頂,西方的尖頂圓樓,北方線條的方塊屋子,南方緻典雅的小樓別院,這些完全不同的建築風格錯在一起,卻形成了一種很獨特的風韻,一路走來,便是一路的風景。

雷雷找了一家東方韻味的旅館住了下來,木質的外樓兼營著酒樓生意,而後面則是一個人工池塘,池塘邊上建著幾棟木樓,還有幾個院子,環境很是不錯。

旅館的老闆和員工都是東方人,黃皮膚黑眼睛,與雷雷一樣,最初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雷雷也驚訝於這一點,他也曾經想過,莫非這是地球的另外一個位面?否則怎麼會連人種也如此相似,後來慢慢也就習慣了,這個世界與那個世界實在有太多的不同,也有著太多相同。

洗漱了一番,用過午飯之後,雷雷便到街上轉悠起來,東看看西瞧瞧,走馬觀花了一番,轉了幾條街,雷雷突然看到一間名叫博覽的書店,不心頭大喜,馬上鑽了進去。

書店很大,裡面卻空無一人,一個清瘦的老人正坐在櫃檯前看書,見雷雷進來了,他也只是抬頭看了一眼,然後便不再理會,任由雷雷自己選看。

雷雷看了一會,光是看書名已經讓他看得眼花了,這裡的書太齊全了,每一個櫃子前都擺著一個牌子,標明瞭這個櫃子裡的書是什麼種類,雷雷看了一遍,天文地理,風土見聞,人物傳記,歷史故事,魔法典籍,武技知識…簡直是無所不包!

那些天文地理方面的書雷雷看了不少了,沒有多大興趣,他現在看的是魔法類的書籍,這裡賣的書自然不會有什麼著名魔法師的魔法筆記,大多是基礎書籍,比如講解魔法原理的,或者是初級的咒語的,又或者是魔法材料的介紹,反正是五花八門。

雷雷選擇了七八本書,長長的一櫃子書,他仔細搜尋了一遍,卻在書櫃最底層找到了一本讓他眼前一亮的書——《詛咒之書》。

這書有一指頭那麼厚,書皮已經泛黃陳舊了,雷雷拿出來一看,頓時被引了進去…

“天有神靈,故有詛咒,詛咒之術常為世人病備,實則誤解,詛咒分為詛與咒兩個部分,詛是指祈求,咒則是方法,詛咒是一種使用神力、心力、神識之力和自然元素之力結合而成的法術,常人的誓言也是詛咒術中的一部分…”這便是《詛咒之書》的前言,光是這段前言,便足以讓雷雷欣喜若狂了,作為天下第一咒師辛克蘭的弟子,辛克蘭卻一點沒有教過雷雷詛咒術,對於詛咒術這樣神奇的法術,雷雷一直很好奇,此刻見到了《詛咒之書》便如獲至寶一般了。

雷雷興沖沖的走到櫃檯前,將這些書放到了老人面前,老人一一給他算賬,當看到那本《詛咒之書》的時候,老人的動作微微一滯,抬頭看向雷雷說道:“年輕人,詛咒是不詳之事,害人害己,還是不要去學的好。”聽到老人的話,雷雷微微一愣,隨即笑道:“存在即是合理,任何事物既然存在,必然有它存在的道理,刀能殺人,也能切菜,只看運用者的心而已,心,萬物都是兇器,心正,萬物都是救人的聖器,老人家,如果你覺得詛咒術是術,那又何必留這本書在店裡呢?”老人被雷雷說的一呆,隨即笑了起來,點點頭,找了個袋子幫雷雷將書裝好,雷雷結了帳,接過袋子正準備出門,老人卻把他叫住了:“年輕人,你等等,我這裡還有一本書,你要是興趣,就送給你吧。”說完,他轉身走進書店的裡間,不久後,老人拿著一個盒子走了出來。

“這本書放在我這裡已經有許多年了,可沒有人能看得懂它,不過,我知道它很有價值,據說,詛咒術便是脫胎於這本書,這才是真正的詛咒之書!”伸手接過老人手中的盒子,雷雷打開一看,頓時臉劇變,呆若木雞!

雷雷腦袋裡一片空白,死死盯著盒子裡的書,一臉震驚,似乎那不是一本書,而是一頭巨龍。

不,就算是盒子裡飛出來一頭巨龍,鑽出一個天使,再冒出一個自稱神靈的傢伙,雷雷肯定也不會象現在這般震驚!

那金絲編織成的書皮上赫然寫著四個大字——詛咒之書!

扁這四個字不會讓雷雷變成這個樣子,而這四個字偏偏是方塊字,雷雷看了二十年的方塊字!

詛咒之書…

這四個龍飛鳳舞的繁體中國字,讓雷雷如被九天雷霆擊中了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