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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一時腦熱將人扔下去後個個都是又悔又怕,此時一聽到有人喊殺人,立時像驚弓的小鳥,飛速地逃離了這條街。

陳默衝到橋上,向那小小的內河望去。下邊黑漆漆,什麼都看不見。這個時候,他才想起報警。而他才剛剛掏出手機,就聽見水裡嘩啦嘩啦的幾聲,緊接著,一個黑影像水鬼一樣陡然冒了出來,三五下飛快地游到了岸邊。那傢伙抓住岸邊的桃樹枝幹,“啪”得一下就蹬了上來,身手極為捷。最後,陳默目瞪口呆地看著他三步並作兩步走上斜坡從橋頭的立柱旁轉了出來。

陳默的手機還抓在手上。

那個人溼答答地站到他的面前。紅t恤黑運動褲,還有一雙已經不知道是什麼顏的運動鞋。

少年有著一雙特別明亮的眼睛。他看著陳默,張口就是:“同學,幫個忙,我失憶了。”陳默眼皮子了一下:“……”我信你的嘴!

作者有話要說:接檔預收文:《假少爺的豪門金絲雀[穿書]》求預收。點擊作者專欄進入即可看到文案:穿越者林燊在18歲之前恣情享樂,而18歲那年,林家真正的兒子回來了,他才知道,自己穿進了一本耽美小說。小說裡的主角受就是這個真少爺林喬楠。

林燊是保姆的兒子,親生母親狸貓換太子,讓他享受了18年不屬於他的生活。他被丟出林家。

無處可去的林燊必須養活自己,還有……

自己三年前撿回來的男人。

“我一無所有了,要不,咱倆各走各的陽光道?”男人一把將他按在牆上:“說好的養一輩子呢?”看著男人雕刻般的面容與身材,林燊口水:“養……當然必須養!”只是後來,特麼說好的四肢不勤五穀不分的窮光蛋呢?怎麼變成了主角受那個狂拽酷霸帥的豪門白月光?

陸炎二十二歲最狼狽的時候遇上了十五歲的林燊,無論他是林家大少,還是保姆之子,他都寵他一輩子。

第2章真正失憶的人該是怎麼樣的,陳默不知道。但沒吃過豬總見過豬跑,好歹狗血電視劇看過那麼多,陳默敢拍著脯保證,失憶的人絕對不是眼前這位這樣!

只見少年神情自若,毫無驚慌與害怕,仿若“失憶”是家常便飯。

這傢伙要是真失憶了,他就把“失憶”兩個字寫在紙上下去!

少年向陳默借一百塊錢。

陳默估計他是要去網吧裡過通宵,順便在遊戲裡氪點金。真是個生活頹廢神貧瘠無理想無道德的社會小渣渣!

南國的秋天,溫差很大。此時夜風陣陣,帶來瑟瑟冷意。少年渾身溼漉漉的,一頭黑髮像團亂糟糟的海草,滴答滴答掉著水珠。水珠沿面而下,劃過高的鼻樑,薄薄的嘴,瞧著應該是個帥的小夥子,就是那副堅持不住冷得發抖的模樣,實在叫人看不下去。

陳默原本不想搭理他的,他自己的行李還放在遠處的樹後,這都十一點多了,他又累又困,急著要回去睡覺。但若不搭理他,空蕩蕩的街道,冷風不斷,這傢伙非得生病不可。

看少年寧可裝失憶也不回家,陳默無奈地拿起了手機。

“失憶了是吧?找警察叔叔。”他幫他報警。

“你確定?”卻聽那少年好心地提醒道,“剛才的事你是目擊者,肯定要錄口供。”

“……”拿著手機的手停在了半空。

“都這麼晚了,去趟派出所沒到凌晨一兩點大概出不來。”少年繼續提醒。

“……”陳默想摔自己兩巴掌。叫你善良!叫你雷鋒!

“借我一百塊錢,十倍還你。”魔鬼的誘惑。

“你不是失憶了嗎,要怎麼還?”誘惑失敗。

這個時候,夜風越刮越大。看著眼前的少年雙都冷得發白了,陳默不由地嘆了口氣,他一邊在心中不斷地暗罵自己簡直是十世善人轉生,不管閒事會死,一邊將身上的薄外套脫了下來,扔在少年身上。

“換上!”陳默沒好氣地命道。

少年睜大了眼睛,似乎不敢相信陳默居然會這麼好心,但他很快就脫下了身上的t恤,將其扔在地上,迅速地換上了陳默的外套。

這個少年比陳默高了那麼一丟丟,外套穿在他身上也是剛剛好,瞧起來倒人模狗樣的。

陳默最終還是掏出了身上的全部家當,從裡面心疼地出了一百塊錢。他把錢遞給少年,說道:“我不知道你為什麼不回家,所謂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我也不好勸你什麼,但你既然借了我的錢,就請不要拿我的錢幹壞事。”少年接過錢。陳默原以為他會羞愧地說聲謝謝,卻想不到這傢伙嗤笑了兩聲,說道:“你腦子進水了嗎?才一百塊錢,我能拿來幹什麼壞事?”陳默一股怒氣就湧了上來。這個小渣渣還蹭鼻子上臉了啊!

不過他才要伸手把那一百塊錢搶回來,這個少年就將錢進了外套的口袋裡。

“你叫什麼名字?”他問道,“我要怎麼找你?”

“哈?”

“還錢啊!”少年笑道,“你該不會以為我就是騙錢的吧!”難道不是嗎?一個被人追殺的小混混還能指望他有什麼節

陳默撇了撇嘴,毫不在意地揮了揮手,道:“不用客氣,我是雷峰,做好事不留名。”

“那麼好吧,雷鋒同志,”少年對陳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