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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这小妮子衣柜里竟然有男人的领带?」李若娴伸手拉开衣柜门,霎时间,一具体的女尸扑向她来,李若娴抖着双手扶住她,这才发现女尸就是若兰!想不到这个昨天和她一起从家乡返校的姑娘,竟这么不幸遇害身亡了!

李若娴吓得一股坐在地上,一股从她的小内里渗了出来,到地上,一些顺着她的大腿,到了她穿着高跟凉鞋的脚上。可怜的李若娴吓了。

派出所的警察接到报案,火速赶到现场。他们对现场拍照后,把慕容若兰的尸体搬到上,并把在她道里的高跟凉鞋拔出来。眼前这个女人的舌头伸出口外,女孩子的脖颈上有暗紫血痕,这个姑娘的脸上是痛苦的神情。受害者脖颈留有一圈的勒痕,显然是被凶犯扼勒窒息而亡。受害人死前与人发生过关系,道内留有

经法医检验,死者系颈部呼道受暴力迫,导致机械窒息死亡,属他杀,并从其道内检验出有。从房东处查询证实,该租客名叫慕容若兰,警方在侦破案件时发现,慕容若兰,女,20岁,生前是一名大学生。未婚,独居。验尸表明:慕容若兰系非处女,身上遗留新鲜,身上没有抓痕,似生前未与人有过烈搏斗。案发现场有慕容若兰的生前照片,从照片看,慕容若兰眉清目秀冷惊人好个芙蓉娇貌。法医宣布慕容若兰确实已经死亡后,她的尸体被送去解剖。

去了派出所做了笔录后,李若娴独自一人去学校报道了。但现在的她没想到,仅仅12天后她就遭到了慕容若兰相同的下场:遭到了凶手杀害,也是一丝不挂地死掉,死前惨遭强

神恍恍惚惚过了十天,九月十一早上,李国雄以杀人嫌疑犯的罪名,在王朝大饭店三o五号房间被警察逮捕。

算算子,刚好是他从慕容若兰的房间跳窗逃走以后的第十天。这十天里发生了一件事情——发现叶雨菡尸体的许丽在九月六惨遭杀,她的尸体和叶雨菡一样全

警方所以能够在短短的十天时间里找到李国雄,主要线索是他那双刻着英文名缩写的意大利制高级男鞋。

十天来,他一次也没想过自动到派出所报案,只是有气无力地一天捱过一天。

这段时间他哪儿都没去,只有在第三天去了一趟海园。那是因为担心当天晚上载他去海园的出租车司机认出他来,所以决定把行李全部搬走。

但是到了那儿,打开房门又发现,那天掉在地上的一块金属薄片和一小截细竹枝不见了。显然在他没来以前,有什么人曾经来过。

虽然心不安,他还是按着原来的计划,把上的毯收入一只棉被袋子里,又把衣橱里的各类「猎装」统统进去,拿一条绳子捆绑好了,写上老家住址和父亲的名字,以大件行李托请货运公司运走。顺便找房东结结帐,把长期包租的房间退掉了。

白天上班的时候,他像没事人一样。但不忘偷偷留意广播警方寻找犯人的消息。警方一直在追寻一名叫「李明镐」的外国男人,当然这线索不会跟他扯在一起,所以他很放心地安自己说,也许能够逃过这次大灾难。

下班以后,他哪儿也不敢去。每天晚上关在饭店的房间里,望着天花板发呆。

每次入睡就做噩梦,半夜里被噩梦吓醒时总是一身冷汗,没有一夜睡得安稳。

他很怕看新闻,却又忍不住想看。每天一大早就打开手机的新闻客户端,仔仔细细看追寻「李明镐」的消息。

报上推断说,三起凶杀案可能是同一名凶手干的,但一直找不出凶手。直到一个星期以后,电视新闻才报导说,专案小组在慕容若兰的房间里找到重要的犯人遗留物。接受访问的专案小组组长很有把握地说:「不可以破案!」没想到在电视上面的那位警长,几天后会当面着他问话。李国雄看电视时本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一天。

李国雄被逮捕那天早上,他坐在途往公安局的警车里,不回忆起两个多月以来的每一件事。坐在他两旁的警察们,说话时嘴里飘出早餐的香味,那是温暖家庭的温馨气味,他好怀念也好羡慕那样的家庭气味。

被拘留查问的时间,他像呆子一样,只有一味的否认杀了人。因为止会面,所以他连自己的律师也见不到面。

拷问他的警官一直他认罪。因为有一大堆确确实实的证据,他却死也不肯承认杀了人。警方认为李国雄是一名最狡猾的可恶凶犯。

李国雄的最大弱点,是提不出行凶时间的不在场证明。当警察问起他那双意大利鞋放在什么地方的时候,他说摆在门口。这话引起了众人的冷笑。因为警察是在慕容若兰的被橱里找到的,还用一张旧报纸包着呢。警方由那双鞋子取到了若兰和李国雄两人的指纹。

从他老家搜查到的行李里面,找到那条重要的褐红领带,同时也找到了三只高跟凉鞋、一只单只的女用长筒丝袜、一条沾了女分泌物的丁字内和两把钥匙。高跟凉鞋分别是和在三个死者道里的那三只高跟凉鞋是同一双;长筒丝袜跟勒死叶雨菡的那只是同一双;内是叶雨菡的;钥匙分别是叶雨菡和慕容若兰房间的。

领带是李国雄自己进一件西装上衣口袋的,内是他放进包里,所以他承认。但是那只长筒丝袜和钥匙,还有那三只高跟凉鞋——却完全没有记忆。他想了半天想不出什么时候拿了那几样东西。他对自己的糊,完全失去信心了。

另外更叫他莫名其妙的,是警方从三名被害者下体取到的,跟他一样是ab型,在分析dna后,确认就是他的;而从慕容若兰的指甲里探到的血迹是rh(-)ab型。这种血型很特殊,两千人才有一个,是这一型的血型,所以李国雄哑然无话可说。虽然他到达叶雨菡和慕容若兰的房间,发现她们被人勒死的那两个晚上,他在她们的房间里只停留了极短暂的几分钟,不可能做出那种事。慕容若兰在她死亡的当天和他做过,所以慕容若兰的道里有他是一定的;叶雨菡的道里也有可能有他的,因为叶雨菡是在八月十二凌晨被杀身亡的,而她最后一次和他做是在八月十一早上,那天叶雨菡好像发情了,还没前戏她就透了内,做的时候还吹了,最后他在她体内了三次;但是孙紫萱的道里也有他的也太扯了吧——因为他最后一次和孙紫萱做是五月二十八,而孙紫萱遇害的子是六月十三!但他知道说出来也没有用,谁也不相信呀。

他绝望了,所以闭口不说话。被关在拘留所的子,他每天面向壁,苦苦思索到底是谁干的?

是谁?是谁??

他想了两三天想不出任何头绪,终于放弃一切,连想都不要想了!

死刑李国雄,二十九岁。职业:技术总监。

十二月十五,于滨海地方法院被判死刑。罪名是故意杀人。但被告不承认起诉书上的罪行。

孙紫萱(六月十三)、叶雨菡(八月十二)及慕容若兰(九月一)三起被杀案,罪证充足,被告被判有罪。被告的自白书被认为不实而未被采用。

一审开庭时被举出的证物如下:1。意大利短靴一双(置于慕容若兰的房间内,为被告的现场遗留物。)2。红褐领带一条(与慕容若兰尸体颈上的勒痕吻合。)3。长筒丝袜一只(与勒死叶雨菡的那一只是同一双。)4。白高跟凉鞋一只(与在孙紫萱道内的那只是同一双。)5。黑高跟凉鞋一只(与在叶雨菡道内的那只是同一双。)6。粉高跟凉鞋一只(与在慕容若兰道内的那只是同一双。)检察官对现场鉴定人的问话:问:被害者(慕容若兰)对加害者有没有抵抗的